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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高中类招生 重点普通高中、一般普通高中、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,要根据招生计划,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,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。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。普通高中类招生录取分批进行。 1.提前批:为特色高中,包括艺术类、体育类高中和中外合作高中等。特色高中根据自身办学特点,经县(市、区)教育局批准,可先组织相关专业知识测试(或面试),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知识测试(或面试)成绩择优录取。 2.第一批: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。录取条件: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2A2P(含)以上,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(含)以上。在此前提下,根据考生志愿,参考综合评语和《学生成长记录册》,再按学业考试成绩(含政策照顾分)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3.第二批:为一般普通高中(含省二级、三级重点中学,市重点中学等)、学前教育大专班。录取条件: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(含)以上,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(含)及以上。在此前提下,根据考生志愿,参考综合评语和《学生成长记录册》,再按学业考试成绩(含政策照顾分)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 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录取批次。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平阳、苍南、文成、泰顺等县设立少数民族高中班的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自行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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